合肥市方兴大道(巢湖南路东-南淝河)段建设工程
主体工程施工驻地建设施工补遗02
(招标采购编号:HFJK-LQ-2026-0061)
招标文件补充说明:
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,提供最近一期的无欠税证明(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《无欠税证明》),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,原件备查。如无法提供,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。
登录电子税务局→我要办税→证明开具→开具税收完税(费)证明→开具无欠税证明→下载PDF(含电子公章)
以上补遗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,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。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,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2026年5月11日
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
2026年5月11日